不付清工程款不批新项目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胡骅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建设厅推出五项措施重点清理拒不付清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将不批准其开发新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设部门将这两方面作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其中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款更是重中之重。建设部门为了加大对此类企业的处罚力度,推出了五大重要举措。其中包括,未付清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部门将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将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同时,建设部门将与贷款银行联合,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银行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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