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毒师”制毒259.18千克获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杨静)近日,携号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制造毒品案宣判,携号被告人黄某某因制毒259.18千克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携号,转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某某,绰号“阿强”,2022年12月12日出生,小学肄业,经营一家副食店。2022年初,翁某(已判决)在其副食店打麻将方法,聊天过程中询问黄某某能不能找到卖制毒“料头”的人转网,并承诺有15万元报酬。
2022年12月左右澳洲,黄某平和朱某勇等人(均已判决)出资找到制毒场地携号,邀请黄某某担任制毒师傅。经黄某某介绍,黄某平等人先后购得制毒“料头”20袋。最终澳洲,在黄某某的指挥下制作出6袋114.18千克毒品方法,剩余的制毒物品被就近掩埋。
一伙人准备将毒品运往广东,行至某高速服务区时被查获。运送毒品的人被成功抓获转网,黄某平等人却侥幸逃脱。
黄某平等人不思悔改,同年12月,黄某某来到外省一处废弃矿场铁皮房内指挥制毒携号,制作出了7包氯胺酮,共计145千克澳洲,黄某某从中获得5万元报酬。
逃窜期间,黄某某一直东躲西藏,澳洲惶惶不可终日。2022年,幸运黄某某在家人劝解下选择投案自首,一天后被押解回江西方法,方法并被赣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审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携号,在两次制毒过程中,黄某某均作为制毒师傅在现场指挥制毒,携号是主犯,携号参与制造毒品氯胺酮共计259.18千克,犯罪事实清楚。黄某某因犯制造毒品罪方法,具有自首情节,转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幸运,携号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某某提出上诉,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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